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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9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发出,并于当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的董事庄辉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庄辉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全体委员

      战略委员会            庄辉阳          庄辉阳、王志军、陈友梅

      审计委员会            陈友梅          陈友梅、李健、王彬阳

      提名委员会            刘晓军          刘晓军、陈友梅、庄辉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健            李健、刘晓军、王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庄辉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军先生、郭水源先生、罗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镇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建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聘任庄辉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 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 聘任郭水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4 聘任罗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5 聘任周镇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6 聘任罗建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贞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