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 杨雄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66人
2024年末 注册会计师 300人
执业人员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数量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0人
业务收入总额 43,506.21万元
2024年业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244.86万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22,572.37万元
客户家数 125家
2024年上 审计收费总额 1.69亿元
市公司(
含A、B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
)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况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86家
审计客户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 超过3亿元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 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无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夏凡,2018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2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利忠,199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137.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6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31.8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通过认真查阅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格证照、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