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3 月 7 日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31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150.0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5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均为 11.80 元/股。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于 2025 年3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7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励
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0.00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5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8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80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80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数 拟授出全部权 额的比例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叶勇 董事会秘书、 中国 5.00 1.67% 0.04%
财务总监
陈柏儒 音频事业部技 中国台 1.50 0.50% 0.01%
术总监 湾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9 人) 143.50 47.83% 1.25%
合计 150.00 50.00% 1.31%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拟授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数 拟授出全部权 额的比例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陈柏儒 音频事业部技 中国台 1.50 0.50% 0.01%
术总监 湾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9 人) 148.50 49.50% 1.29%
合计 150.00 50.00% 1.31%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解除限售/归属时间 解除限售/归属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六)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营业收入(Am) 净利润(B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 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 亿元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
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0.9Am≤A<Am X1=80%
(A) 0.8Am≤A<0.9Am X1=60%
A<0.8Am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B) 0.9Bm≤B<Bm X2=80%
0.8Bm≤B<0.9Bm X2=60%
B<0.8Bm X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取 X1 和 X2 孰高值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归属事宜。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评价结果 A+ A B B- 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100% 90% 80% 60% 0%
(Y)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属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