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 年 2 月 12 日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 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20.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25 元/份。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根据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
同意以 2026 年 2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20.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 120.00 万份,
1.03%。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4.25 元/份。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
8、行权安排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9、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行权期 营业收入(Am) 净利润(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 亿元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 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0.9Am≤A<Am X1=80%
0.8Am≤A<0.9Am X1=60%
A<0.8Am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B) 0.9Bm≤B<Bm X2=80%
0.8Bm≤B<0.9Bm X2=60%
B<0.8Bm X2=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取 X1 和 X2 孰高值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评价结果 A+ A B B- 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Y) 100% 9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当年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6 年 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2 月 5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2 月 12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20.00 万份股票期权。
三、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2 月 12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25 元/份。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日:2026 年 2 月 12 日。
(四)授予价格:44.2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