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26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77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落实函所提及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上海贯信(落实函问题 1)
(1)2019 年 9 月,发行人与上海贯信其他各方股东签署《关于上海贯信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之换股协议》,购买上海贯信 35%的股权,持股比例升至 42%。同时,根据协议约定享有上海贯信 51%的表决权比例,并可以委派董事会 7 名成员中的 4 名。发行人与上海贯信在大数据领域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并不相同。2019 年 10 月,发行人将上海贯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因收购上海贯信,2020年发行人数据智能应用软件收入 3,984.19 万元,同比增长 93.10%。其中,上海
贯信 2020 年销售收入 2,788.82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773.71 万元,同比下滑
21.72%。(3)发行人数据智能应用软件业务毛利率 81.10%,毛利贡献主要来自于上海贯信。上海贯信2019 年四季度毛利率82.94%,2019年全年毛利率 88.54%,2020 年毛利率 87.49%。(4)招股书披露,发行人业务人员薪酬在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未计入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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