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杨典宣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持
是否为控股股东 是否为限售股
本次质押 股份(含间占公司总 是否为补 质押到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如是,注明 质押起始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数量(股)接持股)比股本比例 充质押 期日
其一致行动人 限售类型)
例
至解除
中原信
是(首发前限 质押登 持股企业
杨典宣 否 1,500,000 11.94% 2.50% 否 2026-01-13 托有限
售) 记之日 生产经营
公司
止
合计 - 1,500,000 11.94% 2.50%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关联人或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含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含间接 间接持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份(含间接 占已质押 占未质押股
本比例 售和冻结、标 限售和冻结
持股) 股)比例 量(股) 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比例 份比例
记数量(股) 数量(股)
12,564,2
杨典宣 20.94% 0.00 1,500,000 11.94% 2.50% 1,500,000 100.00% 11,064,286 100.00%
86
12,618,8
杨冬强 21.03% 2,400,000 2,400,000 19.02% 4.00% 2,400,000 100.00% 10,218,889 100.00%
89
12,618,8
李明星 21.0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618,889 100.00%
89
37,802,0
合计 63.00% 2,400,000 3,900,000 10.32% 6.50% 3,900,000 100.00% 33,902,064 100.00%
64
注 1:杨典宣和杨冬强两人系堂兄弟关系;杨冬强、李明星和杨典宣分别直接持有杭州皮丘拉控股有
限公司 33.41%、33.41%和 33.17%的股权。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典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2,370 股;杨冬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5,139,900 股;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900 股。此外,杨典宣先生还通过杭州皮丘拉控
股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61,916 股;杨
冬强先生还通过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7,478,989 股;李明星先生还通过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8,989 股。
注 3: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
首发限售股。
注 4: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系持股 5%以上股东杨典宣先生用于持股企业生产经营,质
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所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典宣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典宣先生及其关联人或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3、持股 5%以上股东杨典宣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