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43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2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公司登记类型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567.429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6,767.4290 万元,总股本由 12,567.429 万股增至 16,767.4290 万股。公司类型
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等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草案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普通股 4,200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11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6,767.429 万元。
增加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系由上海冠龙阀门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上海冠龙阀门
机械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 机械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为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为下
表所列的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全
表所列的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全 部 2 名股东。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
部 2 名股东。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 的普通股总数为 125,674,290 股,每股
的普通股总数为 125,674,290 股,每股 面额为 1.00 元人民币,由公司发起人全
面额为 1.00 元人民币,由公司发起人全 部认购。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部认购。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 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序 姓名 出
号 持 股 数 额 持 股 出 资 时 资
序 姓名 出 (股) 比例 间 形
号 持 股 数 额 持 股 出 资 时 资 式
(股) 比例 间 形 Karon 净
式 1 Holdi 113,106,8 90.00 2020/4/ 资
1 Karon 113,106,8 90.00 2020/4/ 净 ng 61 % 22 产
Holdi 61 % 22 资 Compa
ng 产 ny
Compa Limit
ny ed
Limit 富 拉
ed 凯 咨
富 拉 询(上 12,567,42 10.00 2020/4/ 净
凯 咨 2 海)有 9 % 22 资
询(上 12,567,42 10.00 2020/4/ 净 限 公 产
2 海)有 9 % 22 资 司
限 公 产
合计 125,674,2 100% - -
司 90
合计 125,674,2 100% - - 上述发起人均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
90 纳了出资。
上述发起人均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
纳了出资。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公司
【】年【】月【】日,经深圳证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4,200 万股股票。
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万股股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16,767.429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式; 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情形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于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