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健民先生因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素玲女士简历如下:
李素玲,女,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
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李素玲女士自 1997 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21 年 4 月至
今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于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新疆博昊律师事务所、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合伙人/专职律师,曾兼任新疆法制报特邀律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员等职务。2016 年 8 月至今任民盟广州市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2022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素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选举李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素玲女士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