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或“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马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577061
传真:010-85572181
邮箱:zhengquanban@xinhuadu.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0 日
附件:
马晟,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班戈
大学,投资银行金融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组合投资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中合共赢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金利华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2022 年 1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26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