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3月3日(星期一)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
月3日9:15—15:00。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54,313,475股,占公司有表
股份总数的53.74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4,7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4,7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4,7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关于选举王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5%。
表决结果:王进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朱伟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4%。
表决结果:朱伟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梁茂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73%。
表决结果:梁茂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关于选举肖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4%。
表决结果:肖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赵宇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4%。
表决结果:赵宇虹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关于选举王寄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5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4%。
表决结果:王寄安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选举张亚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54,25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4,660,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4%。
表决结果:张亚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01,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
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0%;
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
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元清律师和林培伟律师见证并出
具 了 《 北 京 德 恒 ( 深 圳 )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佳 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