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了《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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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 2026 年 2 月 27 日为授予日,以 23.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8026 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94人调整为92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仍为 100.8026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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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 94人调整为 92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仍为 100.8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结论性法律意见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3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