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以下简称“跨境电商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 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月 16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13,700.00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4,559.69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3,537.53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23,450.00
5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4,106.45 4,106.45
合计 49,353.67 49,353.6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6,431.1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7,077.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号 金额 金额 投资进度
一、承诺投资项目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5,009.62 36.57%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2,862.25 结项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2,986.42 结项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5,223.79 22.28%
5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4,106.45 1,859.59 45.2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353.67 17,941.67 —
二、超募资金投向
1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000.00 919.04 91.90%
2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山卓越分院项目 8,200.00 8,190.75 99.89%
3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 2,600.00 985.87 37.92%
项目
4 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6,530.92 909.60 13.93%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8,330.92 31,005.25 —
合计 87,684.59 48,946.92 —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预算总投资 2,600 万元,是
公司进行拓展运营的全新项目,项目运营平台通过自营平台(微信小程序+APP) 为主要运营中心,并逐渐拓展到其他支持跨境电商、具有药品、保健品及功能性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00 万元向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筹建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次拟终止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剩余资金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募集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资金余额
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
公司跨境电商项目 2,600.00 1,020.81 1,650.49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因市场环境、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该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情况,动态调整布局,如有需求,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入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具体金额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转出的余额为准,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针对尚未结清的项目款项,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后续公司将持续有序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若公司后续对上述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四、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投资审慎性原则做出的决定,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系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经反复慎重研究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跨境电商项目”,并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跨境电商项目”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何氏眼科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何氏眼科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