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6 年12 月、“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8 年 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 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月 16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13,700.00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4,559.69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3,537.53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23,450.00
5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4,106.45 4,106.45
合计 49,353.67 49,353.6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6,431.1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7,077.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号 金额 金额 投资进度
一、承诺投资项目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5,009.62 36.57%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2,862.25 结项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2,986.42 结项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5,223.79 22.28%
5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4,106.45 1,859.59 45.2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353.67 17,941.67 —
二、超募资金投向
1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000.00 919.04 91.90%
2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山卓越分院项目 8,200.00 8,190.75 99.89%
3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 2,600.00 985.87 37.92%
项目
4 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6,530.92 909.60 13.93%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8,330.92 31,005.25 —
合计 87,684.59 48,946.92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12 月
2 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2026 年 2 月 2028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信息化项目因外部技术迭代加速、公司战略规划升级、外部环境变化及资源协作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减缓了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在医疗行业数字化转型浪潮中,传统医疗信息管理模式弊端凸显,患者就医体验差、医院运营效率低。推进信息化建设可实现患者信息高效管理,优化就医全流程,提升患者满意度;整合医院数据资源,实现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智能客服平台借助生成式大模型 AI 技术与成熟客服体系,可打造行业服务标杆,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新客户、留存老客户,同时为医疗机构提供数据支持,助力优化服务与运营策略。
客户资源分散管理弊端明显,集中管理客户资源是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销售
效率的关键。精准跟踪院前客户预约到院及院中客户转化过程,实现业务流程线上化,有助于提高客户转化率和忠诚度,促进业务增长。
信息化系统建设是提升效率、增强决策能力、促进信息共享、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合规、支持远程办公和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关键。
2、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公司规模扩张、分支机构增多,集团化管控需求迫切,需数字化系统保障经营规范统一,降低风险。一体化经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共享与管控系统,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公司业务发展对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现有 IT 设备老化、性能不足,加强网络、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市场上医疗信息化技术和产品丰富多样,公司可依据自身需求定制合适方案,借鉴行业经验降低实施风险。公司已组建专业信息技术团队,成员在医疗信息化领域经验丰富,熟悉软件开发与数据库管理技术,能保障项目实施与系统稳定运行。公司内部具备一定信息化基础,IT 部门专业人才可承担项目规划管理工作。尽管外部供应商遇到挑战,但行业技术储备充足,解决现有技术难题后项目技术路径清晰可行。
过往CRM项目实施奠定了应用基础,客户资源虽分散但具备集中管理条件,院前/院中客户转化业务的线上化管理需求强烈,为新 CRM 软件实施提供了现实可行性。
2、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国家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环境利好,为项目提供坚实政策保障。公司经过前期信息化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拥有企业管理系统、IDC 机房及多种信息化平台,现有架构为新项目建设提供参考,降低建设难度。公司重视信息化建设,持续投入资金与人才储备,员工信息化应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逐步显现,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与经验支撑。公司业务场景多样,可为数据驱动的数智化建设提供丰富样本。市场上成熟的数智化技术与解决方案众多,与公司业务适配性良好,协调好供应商资源后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和业务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显著变化。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6 年 12 月、“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8 年 12 月。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