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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7 深市 天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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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益医疗: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9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5 年 12 月 7 日届满,为了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天 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同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名吴志敏先生、吴斌先生、江厚佳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决定提名郑一峰女士、刘起贵 先生、章定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 刘起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被共同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其他非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一峰女士、刘起贵先生、章定表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谢!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一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志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8 月出生,上海交
大 EMBA,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历任上海医用诊察仪器厂宁波分厂技术厂长,鄞县医用高分子器件厂厂长,天益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医星医疗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天益恒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益德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天益医疗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天益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天益生命健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天益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天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天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宁波天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长、经理,TYHCInternational PTE.LTD 董事。

    吴志敏先生是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心血管植入物和人工器官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YY0267-2008)》、《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YY0267-2016)》和《腹膜透析用碘液保护帽(YY/T 1734—2020)》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商会会长。

    截至目前,吴志敏先生直接持有天益医疗 2,800 万股,占天益医疗总股
本的 47.50%。

    吴志敏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吴斌先生之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斌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87 年 12 月出生,硕
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宁波天益三氧消毒设备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天益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NORRTEK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董事。现任天益医疗董事、副总经理,PRIMACRON GLOBAL PTE. LTD.(潽莱马克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Primacr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Limited(潽莱马克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TIANYI MEDICAL (THAILAND)LIMITED(天益医疗(泰国)有限公司)董事,PRIMABELL S.R.L.(意大利潽莱马贝而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天润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日机装(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TYHC International PTE.LTD 董事,南京汉科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欧洛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晨源藏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晨源玖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宁波盛天德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斌先生直接持有天益医疗 1,200 万股,占天益医疗总股本
的 20.36%。

    吴斌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志敏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江厚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

    历任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医疗组负责人。现任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董事,和元久合(上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佳沐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江厚佳先生直接持有天益医疗 8,000 股,占天益医疗总股本
的 0.01%。

    江厚佳先生目前在天益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同时在关联方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创始/管理合伙人、董事职务(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天益医疗向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3,000 万元,出资比例 5.2566%)。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一峰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
历,三级律师。

    曾先后执业于浙江姚城律师事务所,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任,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任执行主任,同时也担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一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条、第 3.5.5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包括本公司在内,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起贵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MPAcc(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特聘专家,2013 年毕业于 University of
Wollongong(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获金融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 University of Wollongong(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商学院,任
金融学讲师(永久职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担任百人计划研究员(文科A 类);曾担任广东普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职于宁波大学商学院,担任会计系教授。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 月至今,担任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起贵先生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