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
区 9 栋 B-10 层 1 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
8、会议出(列)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议案 5 至议案 7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9:30-11:30,14: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10 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
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
五)17:00 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10 层
(2)联系人姓名:舒彦铭
(3)电话号码:0755-86729876
(4)电子邮箱:ir@sutpc.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二)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三)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
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
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