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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9-15

新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 5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 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 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              不低于 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
                      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1.0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9 月 1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7,96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一、重大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产品研发周期相对较长,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保持公司当前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因素。为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需要准确判断下游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不断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

  虽然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并在技术工艺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但在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内变化做出前瞻性判断、快速响应与精准把握市场,不能很好应对新产品研发中存在的风险,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生产工艺等核心技术是公司的重要财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关键因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采取申请专利权、建设技术保密制度、与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多种措施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安全。若公司上述措施未能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
露技术秘密、或公司技术秘密被竞争对手所窃取和模仿,将可能损害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持续创新和后续研发的重要基础。虽然公司高度重视培养、引进和激励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和技术人员,不断完善技术人员的培养、激励、升迁和约束机制,但随着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无法排除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若公司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导致公司新产品技术的流失、研究开发进程放缓,从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法律风险

    1、环保风险

  公司作为化学制品生产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环境污染物。尽管公司目前已拥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取得相应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文件,但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若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则势必会导致公司环保投入的增加,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出现环保设备使用不当或废物排放不合规等情况,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作为化学制品生产商,公司部分原材料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虽然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部门处罚,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安全监管不严格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罚款、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而且随着国家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若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则公司需要增加购置安全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或采取其他安全生产措施,将导致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增加,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供应商、客户由于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发生停、限产,从而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风险

    针对制造业企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中央环保督查组、国务院 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省环保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制造业企业
 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 2019 年 3 月 21 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
 化工园区某企业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化工园区进行 整顿治理,公司个别供应商被要求停产。如未来政府部门对环保、安全生产实施 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将可能对本公司供应商或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进而 对公司的原料供应、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主要客户流失及销售费用率增加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系技术、资本密集型的高壁垒行业,我国由于具有巨大的消费 市场,成为国外大型化工企业进行投资的重点对象。该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技 术研发能力强、生产规模大,并通过直销、在大陆独资或合资建厂等方式不断发 展精细化工品的生产经营,对国内企业构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因公司产品具有 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日益扩大的市场容量,可能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厂商参与 竞争。

    2018 年,营口兴福年产 2,000 吨 DFBP 项目投产,公司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
 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叠加中美贸易战、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DFBP 销量有所波动,分别为 819.04 吨、701.75 吨和 756.84 吨。报告期内,
 SYMRISE(德之馨)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亦是 HAP 产品的第一大客户,
 发行人对 SYMRISE(德之馨)HAP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542.62 万元、3,216.20
 万元和 2,702.0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29%、11.02%和 9.39%,占 HAP
 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53%、65.95%和65.94%。2016年,公司与SYMRISE(德之馨)共同申请“纯化 4-羟基苯乙酮的方法”的发明专利,SYMRISE(德之
 馨)可以自行提纯 HAP 粗品;未来若 SYMRISE(德之馨)自行提纯 HAP 粗品
的产量增加,则其可能减少或终止向公司采购 HAP 产品,进而发生公司 HAP 产品主要客户流失及销售收入大幅度减少的风险。若其他企业掌握了相关生产技术,采用低价竞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态势,将可能导致出现产品供给扩大、销售价格下降等市场竞争风险。届时,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甚至主要客户亦可能减少或终止与公司合作,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销售收入进一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39%、1.60%和 1.48%,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增长 10%,公司净利润将分别减少 31.58 万元、39.71 万元和 36.24 万元,净利润变动率分别为-0.50%、-0.53%和-0.51%。如果公司不具备持续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有效提升,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率增加,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单一产品客户销售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就各类主要产品而言,公司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和化妆品原料两类产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向 SOLVAY(索尔维)的销售金额占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的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 64.79%、54.97%和 55.97%,向 SYMRISE(德之馨)销售的化妆品原料金额占化妆品原料的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 83.55%、59.07%和 56.69%。公司与 SOLVAY(索尔维)和 SYMRISE(德之馨)签署长期采购协议或长期意向协议,系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在经营上出现较大风险或其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短期内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需要重新开发、培育新主要客户的风险。

    4、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

  2019 年 9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秦翠娥参股设立了联昌新材并担任该公司董
事,持股比例为 22.22%。目前联昌新材已于 2021 年 1 月正式开工建设,联昌新
材建成后拟生产含氟精细材料、医药中间体及副产品,产品包括苯甲酰氯、对氟苯甲酰氯、氟苯在内的多种化工产品,其中苯甲酰氯、对氟苯甲酰氯、氟苯设计
产能分别为 7,000 吨、1,500 吨和 5,000 吨。苯甲酰氯系发行人生产 MBP、PBZ
的主要原材料,对氟苯甲酰氯和氟苯系发行人 DFBP 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发行人
未来可能存在向联昌新材采购原材料进而引致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40.28%、43.36%和 43.22%。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因素有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其中,对氟苯甲酰氯、氟苯、苯甲酰氯等原材料价格受化工行业环保政策及供求关系影响,呈现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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