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5-070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08.588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6%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51 人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4.29 元/股(调整后)。
4、激励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激励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计划公告时
地区 (万股) 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余志伟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3.20 5.53% 0.07%
马廷方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1.50 4.81% 0.06%
沈华 中国 董事 7.70 3.22% 0.04%
滕俊楷 中国 副总经理 7.30 3.06% 0.04%
韩青 中国 财务总监 7.30 3.06% 0.04%
叶晓君 中国 董事会秘书 7.30 3.06%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林佳桦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骨干 4.20 1.76% 0.02%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0.37 75.51% 0.96%
(合计 46 人)
合计 238.87 100.00% 1.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4,000 万元 3,5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000 万元 4,000 万元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A) An≤A
A
注:①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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