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5-045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5,081 股,其中首次授予
2,007,535 股,预留授予 207,546 股,合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90%。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1.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该 2023 年激励计划。
2.本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前):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8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800 万股,预留授予 50 万股。
(4)授予价格(调整前):35.63 元/股。
(5)归属时间及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15%
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15%
授予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5%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5%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留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①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
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④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2023 年-2027 年五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净利润目标值(万元) 34,500 40,200 46,000 51,500 57,500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3-2027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遇重大变故、特殊及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7 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净利润目标值(万元) 40,200 46,000 51,500 57,500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4-2027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遇重大变故、特殊及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⑤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将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将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档,具体如下:
考核内容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可归属比例
A 100%
各年度 B 80%
个人绩效考核 C 60%
D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调整前)第二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6 万股(调整后)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