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5-044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8,711 股,其中首次授予
888,151股,预留授予250,560股,合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7%。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1.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该 2022 年激励计划。
2.本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前):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00 万股,预留授予 60 万股。
(4)授予价格(调整前):34.56 元/股。
(5)归属时间及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5%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5%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5%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5%
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①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的任职期限。
④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2022 年-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
将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归属条件之一。首次授予以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22年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第二个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相比于2021
归属期/预留授予 2023年 年增长率不低于160%;
第一个归属期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相比于2021年增
长率不低于16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第三个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相比于2021
归属期/预留授予 2024年 年增长率不低于340%;
第二个归属期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相比于2021年增
长率不低于3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第四个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相比于2021
归属期/预留授予 2025年 年增长率不低于540%;
第三个归属期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5年净利润累计值相比于2021年增
长率不低于540%。
注:1.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
内正在实施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
据。
2.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遇重大变故、特殊及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
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⑤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将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将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档,具体如下:
考核内容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可归属比例
A 100%
各年度 B 80%
个人绩效考核 C 60%
D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 万股(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4.56 元/股调整为 34.41 元/股。
2.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4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作废其尚未归属的 8.99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