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7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9日审验并出具XYZH/2021GZAA3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7,011.07
加:利息收入 258.78
加:理财收益 651.33
加:赎回理财产品 34,688.64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20,445.79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9,889.89
减: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0.34
减:购买理财产品 40,723.6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0.07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本年度的实际使用金额为 2,512.53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0.07
加:利息收入 9.18
加:理财收益 448.24
加:赎回理财产品 6,834.9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2,512.53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96.55
减: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0.10
减:购买理财产品 2,823.2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与保荐机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专户余额 备注
号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
1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15010078801500002755 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0.00 已注销
中山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
2 有限公司江门高新 44050167021700001889 项目 0.00 已注销
科技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 公司江门高新开发 39804010010004758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0.00 已注销
区科技支行
合计 —— ——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512.53 万元,各项目的投
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4 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9,291.49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98.40万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合计9,889.89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21GZAA30237 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同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 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高性
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精密
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实现预期效果。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