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明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 人,代表股份 87,018,51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5,126,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4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1,892,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5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2,964,07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71,61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1,892,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4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44,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
反对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36%;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7%;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44,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
反对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36%;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7%;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审议结束后,与会股东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44,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
反对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36%;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7%;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44,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
反对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36%;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7%;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44,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
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82%;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44,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
反对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36%;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7%;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81,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7%;
反对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弃权1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4%;反对 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1%;弃权 11,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4%。
关联股东戴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16,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7%;
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弃权1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4%;反对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0%;弃权 1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29,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5%;
反对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1%;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4,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06%;反对 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46%;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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