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
定期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以微信、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董事陈立荣、刘庆龄、黄林、毕传兴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刘庆龄、黄林、毕传兴分别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庆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林)》《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传兴)》及《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戴军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
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 2026年各董事薪酬标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津贴/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现确定 2026 年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基本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鉴于本议案涉及部分董事自身薪酬,关联董事、总经理戴军,关联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夏天,关联董事、董事会秘书鲍灿,关联董事、副总经理孔成君四人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交易,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2025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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