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思通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徐思通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思通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思通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徐思通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徐思通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提议人承诺在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前,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