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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9

法本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直接送达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严华先生(召集人)、吴超先生、李晖先生、刘志坚先生、米旭明先生

    2、提名委员会:米旭明先生(召集人)、严华先生、黄幼平女士

    3、审计委员会:胡振超先生(召集人)、米旭明先生、刘志坚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幼平女士(召集人)、胡振超先生、刘志坚先生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超先生、李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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