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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4

法本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严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月 8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下述人选为本次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成员:

    1、提名严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提名黄照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提名李冬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提名唐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提名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下述人选为本次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成员:

    1、提名胡振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提名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提名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为 3,237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 9,710.0098 万元变更为 12,947.0098 万元。同时,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类型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管理规定为准)。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审批、变更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内容重新编制《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4,000 万元。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配偶陈文慧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1 票。(关联
董事严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席位并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增加董事席位,现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条款同步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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