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64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
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下同),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 1,223,300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6%),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拟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 20.00 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 2024 年 5 月 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4.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5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14,706,128.50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
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 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的公司股份。相关出售计划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4、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 1,223,300 股。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
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实施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9,059,900.00 25.30 29,059,900.00 25.3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85,822,100.00 74.70 85,822,100.00 74.70
其中:回购专 2,916,400.00 2.54% 1,693,100 1.47
用证券账户
1、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916,400.00 2.54% 1,693,100 1.47
所必需,拟用于出
售
总计 114,882,000.00 100.00% 114,882,000.00 100.00%
四、 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董事叶峻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怀朝先生、时任董事邹海平先生、时任副总经理丁乾坤先生、时任副总经理马赟先
生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
025 年 5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18,875 股。叶
峻先生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减持 155,000 股,李怀朝先生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合计减持 25,000 股,邹海平先生、丁乾坤先生及马赟先生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实施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