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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关于转让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凯龙高科:关于转让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4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观蓝”)20%股权至江苏观蓝员工持股平台扬州市旭盛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旭盛邦”),转让完成后,扬州旭盛邦合计持有江苏观蓝 30%股权,该部分股权全部用于对江苏观蓝管理团队以及核心骨干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及江苏观蓝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凯龙高科转让江苏观蓝 20%股权至江苏观蓝员工持股平台扬州市旭盛邦,交易对价为 1,000 万元。转让完成后,扬州旭盛邦合计持有江苏观蓝 30%股权,该部分股权全部用于对江苏观蓝管理团队以及核心骨干等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扬州旭盛邦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江苏观蓝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观蓝的股权比例由 90%变更为 70%,江苏观蓝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扬州市旭盛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 1468 号星创天地 330 室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增赞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CWH02C1W

    6、注册资本:500 万元整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主要情况

  (一)实施主体

  1、企业名称: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 1468 号星创天地 330 室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CURW1741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7、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观蓝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股权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转让前持股比例        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

        凯龙高科                  90.00%                    70.00%

        扬州旭盛邦                  1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授予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江苏观蓝的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等,以及对其发展有特殊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股权激励将预留部分激励份额用于持续激励员工。预留激励对象指未来加入江苏观蓝且符合激励计划标准的员工、对江苏观蓝做出进一步突出贡献的原激励对象或公司届时认为应该进行股权激励的其他对象。

  (二)来源及数量

  凯龙高科拟转让江苏观蓝 20%股权(对应江苏观蓝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至
扬州旭盛邦,转让后扬州旭盛邦合计持有江苏观蓝 30%股权(对应江苏观蓝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扬州旭盛邦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江苏观蓝的股权。

  (三)认购价格

  本次授予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后续授予价格由公司在授予时另行确定,且不得低于实施授予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江苏观蓝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价值。


  (四)资金来源

  参与股权激励的资金均来源于激励对象的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缴纳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确定。公司及江苏观蓝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借款、担保等财务支持。

  (五)实施方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扬州旭盛邦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江苏观蓝的股权。具体事宜由江苏观蓝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及江苏观蓝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股权完成后,江苏观蓝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六、备存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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