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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11-04

宝丽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oly Plastic Masterbatch (SuZhou) Co.,Ltd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石桥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别提示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存在12 个月或以上的股份锁定期,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8,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宝丽迪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截止2020 年10 月20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7.37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49.3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7.1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止2020 年10 月20 日)。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科技创新风险

  随着纤维母粒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化纤产业的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不断进行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实力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未来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科技创新,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进

  (二)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核心技术12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7万余项产品配方以及生产工艺、装备控制等非专利技术,公司通过多年研发积累,对以上技术的拥有、扩展和应用是公司实现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但不排除因核心技术泄密导致公司经营受到影响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纤维母粒所用的PET切片、PBT切片、炭黑、颜/染料等原材料的价格受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且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8.96%、90.41%、89.37%、85.44%。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纤维母粒产品与下游化纤纺织行业紧密相关,终端应用领域为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2018年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对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外贸出口造成冲击。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进入新常态,对化纤纺织行业及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产生一定消极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五)“新冠疫情”引致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我国多数行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所处产业链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并持续较长,则将对全球纺织服装产业链造成冲击,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后,如果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应当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才可重新启动发行。如果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公司将面临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业绩增长驱动因素变化引致的风险

  受益于下游化纤行业规模巨大和稳步发展,以及原液着色技术对于传统印染技术的逐步替代,我国纤维母粒市场需求保持快速增长。2017年至2019年,公司纤维母粒销量持续上涨,产品附加值也不断提高,驱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者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纺织产业链终端行业的不利影响扩大,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化纤行业增速以及原液着色纤维产量增速放缓,纤维母粒市场需求降低,进而影响公司产品销量。此外,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将会使公司产品附加值降低。

  综上所述,若未来纤维母粒市场需求降低或原材料价格持续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下游客户向上游拓展,自行生产纤维母粒产品引致的风险

  我国化纤产业链已实现专业化分工,公司所处的纤维母粒行业具有一定的行业壁垒。公司是行业内排名第一的企业,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但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向上游拓展,开始自行生产纤维母粒,导致向公司的采购量减少。例如,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 2019 年起自产部分母粒,减少了黑色母粒购买量,但仍向公司购买彩色母粒和功能母粒;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从 2018 年起自产黑色母粒,仅保留购买少量彩色母粒和白色母粒。未来若更多的客户选择向上游拓展的经营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纤维母粒整体销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95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宝丽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宝丽迪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宝丽迪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012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宝丽迪”,股票代码“300905”;公司总股本
7,200.00 万股,其中 1,800 万股股票将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三)股票简称:宝丽迪

  (四)股票代码:300905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200.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8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800.00 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5,400.00 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除上述(十)和 (十一) 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发行后持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
                                    (万股)      比例(%)      易日顺延)

                    徐闻达              1,913.11        26.57    2023 年 11 月 5 日

                    聚星宝              1,635.89        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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