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14:30-15:15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 13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梁晨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28,103,1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3,108,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7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994,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9%。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4,995,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994,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9%。
(三)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梁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7,94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
1.02 选举梁智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7,931,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
1.03 选举姚培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7,935,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梁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37,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33%。
1.02 选举梁智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23,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30%。
1.03 选举姚培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27,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371%。
表决结果:梁晨女士、梁智睿先生、姚培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 Yan Jonathan Jun 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8,011,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2.02. 选举左新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7,931,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
2.03. 选举杨远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7,931,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
2.04. 选举陈忠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27,931,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 Yan Jonathan Jun 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903,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07%。
2.02. 选举左新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23,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10%。
2.03. 选举杨远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23,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10%。
2.04. 选举陈忠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23,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5610%。
表决结果:Yan Jonathan Jun 先生、左新宇先生、杨远贵先生、陈忠林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