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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4.648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8 元/股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4.64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34.64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 48,812.1083 万股的0.89%。

  3、授予价格:12.08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  占公告日公司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37 人)  434.6480    100.00%      0.89%

                合计                    434.6480    100.00%      0.8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50%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50%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21%。

  注:(1)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70%      6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4.6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7 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4.6480 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8 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  占授予日公司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37 人)  434.648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