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4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锋尚 文化”)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和谐成长二期”)因自身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所致,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成长二期持有公司股份9,546,47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6577%)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谐成长二期本次实际减 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和谐成长二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成长二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2025 年3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和谐成长二期(义乌)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 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2月11 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 3,773,4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 (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5年2月8日,锋尚文化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 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5 年2月6日期间,和谐成长二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了锋尚文化742,660 股,累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37%(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
2025年3月12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的《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 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0日,和谐成长二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425,72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2704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8719%)。减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9,546,47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99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6577%)。
(公司总股本为190,931,343股,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480,62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88,450,723股)。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注)
和谐成长 2024 年 12 月
二期(义 集中竞价交易 13日-2025年 29.37 1,884,420 0.98696
3 月 10 日
乌)投资中 大宗交易 2025年3月10
心(有限合 日 23.78 541,300 0.28351
伙) 其他方式 - - - -
合 计 28.12 2,425,720 1.27047
注:上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上市公司总股本 190,931,343 股计算,
本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7047%。如按股本 188,450,723 股计算(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480,620 股),比例为 1.28719%。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注 1)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注 2)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和谐成 合计持有股份 11,972,192 6.27042 9,546,472 4.99995
长二期 其中:无限售条
(义 11,972,192 6.27042 9,546,472 4.99995
乌)投 件股份
资中心
(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伙)
注1: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上市公司总股本
190,931,343股计算。按股本188,673,323股计算(剔除本次减持预披露时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2,258,020股),比例为6.34546%。
注2:上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上市公司总股本
190,931,343股计算。按股本188,450,723股计算(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2,480,620股),比例为5.06577%。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减持股份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和谐成长二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谐成长二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并已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