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7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同时将激励计划监督机构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1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1 名激励对象
56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4 月 17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14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七)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度—202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同时将激励计划监督机构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
(一)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成员的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告推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并且基于当时整体宏观及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预估设置了 2024年—2027 年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当前“扭亏为盈”已成为公司战略部署的核心任务,为进一步引导公司核心团队积极重视成本管控、资源优化配置及盈利质量提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地,公司拟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度—202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进行调整,业绩目标拟调整为“营业收入或归母净利润”双指标考核模式,两个指标满足其中一项,相关权益即可归属。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做出部分调整。
(二)本次调整监督机构的原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已修订,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规定进行了
修订,结合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监督机构由监事会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调整前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20%;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68%。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
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
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3.20%;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1.68%;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93%。
第三个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
合考评进行评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
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级结果 S+/S A B C
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调整后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20%;
2.以 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50.0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68%;
2.以 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80.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
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
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