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 元。
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15,0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
费用 15,858,791.27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699,141,208.73 元。
截止 2022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
计投入 701,225,510.8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7,394,771.97 元;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389,584,265.96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5,748,142.73 元;2024 年度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9,953,623.69 元;2025 年度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98,544,706.45 元。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初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9,914.12
项目投入 B1 60,268.0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27.68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B3 13.37
项目投入 C1 9,854.4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92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C3 794.96
项目投入 D1=B1+C1 70,122.5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16.76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D3=B3+C3 808.33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注:公司注销该专项账户产生节余 808.33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639,31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50 元。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53,212,797.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
费用 10,546,338.0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2,666,458.99 元。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初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4,266.65
项目投入 B1 3,515.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39.84
项目投入 C1 8,958.1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1.45
项目投入 D1=B1+C1 12,474.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41.28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333.87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22,333.87
差异 G=E-F 0.00
注:本报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稿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2 年,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 URBAN CONNECTED (CAYMAN) CO.,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所属企业 URBAN CONNECTED(USA)CO.,LIMITED(以下简称“城际互联(美国)”)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 年,实施项目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首云”)在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项目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云”)
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魏公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公司、城际互联(美国)、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首云、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云、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云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智慧云港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