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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瀚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 258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提条件,公司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188,389,731 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 5%,即31,398,288 股(含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 31,398,288 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大规模无人协同异构神经网络研制及产业化    38,872.82          31,500.00
                        项目

  2      异构专用智能机器人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35,450.46          28,500.00

  3    “AI+有无人协同认知决策系统”研发项目      44,976.25          40,000.00

                    合计                        119,299.53          1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军用宽带移动通信行业和商业航天信息系统行业属于行业壁垒较高的行业,潜在竞争对手进入难度较大,因此行业一般处于平稳竞争格局。近年来,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大力开展以及商业航天领域的国家级产业战略规划和行业政策相继出台,提升了低轨卫星通信行业的市场活力,市场参与者数量有所增加。部分科研院所及民营企业开始加大研发力度,逐步参与到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之中。
  如果潜在竞争者不断进入且具备比公司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技术或其他资源,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2、军品行业特点导致收入波动的风险

  (1)军工行业相关客户采购订单存在波动风险

  军工行业客户的采购具有计划性较强、项目周期较长的特点,一般先通过小批量采购经试用认可后,后续会进行持续的较大批量的采购。如军方采购计划发生变化,公司的产品销售将受到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军工行业宏观环境变化,国内军品采购需求、相关军工产品项目推进节奏不断受到行业特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推进节奏变更、推迟等情形。若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及客户需求、特定项目推进节奏发生变动,将导致公司未来收入存在波动风险。

  (2)军品审价定价模式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定型产品一般采用军品审价方式确定价格。军方对所采购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保障性的要求较高,并基于保密考虑,定型产品的研发企业通常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商之一,在定型产品订货会后向定型生产企业下派采购订单。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定型产品的价格参考定价成本进行审定。由于军品审价周期长,公司在价格审定前以暂定价格签署订货合同,军方审价完成后将按照最终定价进行调整,从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发行人累计已完成审价的军品项目的历史审价调整率均值为-2.81%,如未来审价的调整率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导致未来大幅调整已确认收入的风险。


  3、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种类较多,包括板上元器件、结构件、组装件、整机件、外围配件等 5 大类原材料,原材料采购具有小批量、多品类的特点。此外,由于军品对整机可靠性的要求高,导致采购周期较长,采购成本高,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若公司产品所需部分型号原材料市场短缺,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及时交付,导致无法满足客户交付时间的需求;此外,由于军品定型后的军审价不会轻易变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相对稳定,若原材料的价格持续发生剧烈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持续升级和创新是公司业务发展、产品迭代的核心驱动。同时,行业的下游客户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使其对于供应商的选择较为苛刻。研发能力强、产品系列全、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是其优先考虑对象。未来,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产业链的技术发展趋势,保持技术的持续创新和升级,公司将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对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