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事项”或
“本次授予”),确定以 2026 年 1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9.47 元/股的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
4.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总计不超过 12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即 12,643.1804 万股,下同)的 0.99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9%,占本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80.15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98%,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9.841%。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6.032%。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授予权益数量的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量(万股) 比例
廖长春 董事、综合管理部总监 0.80 0.635% 0.006%
梁 媛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0 0.794% 0.008%
马 婷 董事、人力资源副总监 0.60 0.476% 0.005%
谢 迪 财务负责人 1.00 0.794% 0.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6.80 13.333% 0.133%
(合计 15 人)
首次授予合计(19 人) 20.20 16.032% 0.160%
预留部分 5.00 3.968% 0.040%
合计 25.20 20.000% 0.199%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64.127%。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拟授予权益数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量的比例 比例
廖长春 董事、综合管理部总监 3.20 2.540% 0.025%
梁 媛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00 3.175% 0.032%
马 婷 董事、人力资源副总监 2.40 1.905% 0.019%
谢 迪 财务负责人 4.00 3.175% 0.03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67.20 53.333% 0.532%
员(合计15人)
首次授予合计(19人) 80.80 64.127% 0.639%
预留部分 20.00 15.873% 0.158%
合计 100.80 80.000% 0.797%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
③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④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⑤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29.47 元/股。
6.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①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②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完成之日起 13 个月、25 个月、37 个月。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
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含披露日),则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6 个月、28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
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③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上市之日起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2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上市之日起 3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3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0%
予上市之日起 4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40%
解除限售期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40%
解除限售期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三个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0%
解除限售期 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