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2024 年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其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根据前述规定,基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 100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权 1,852,550 份。
董事廖长春先生、梁媛女士作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发布
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向 133 名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648.5 万份,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16 元/份。
7、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办理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8、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成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9、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 32.16 元/份调整为32.06 元/份,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第三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出
第三个行权期需满足: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计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经审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79,483.78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
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6,601,147.32元,较2021年剔除股份
①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考核目 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14,169,313.22
标 元增长146.59%,不满足行权业绩条
第三个行权期需满足: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300 万 件。
元。 2、子公司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考核目 (1)经众华所审计,无锡昆成新材
标 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
第三个行权期需满足: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 亿 18,159,088.47元,不满足行权业绩条
元。 件。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为各考核主体实现的经审 (2)经众华所审计,苏州瑞泰克散计的净利润;以上“营业收入”指标为各考核主体实 热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
现的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464,930,151.98元,不满足行权业绩
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相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80分及以上 60分以上 60分及
80分以下 以下
行权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当年不达标,其对应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均未达到业绩考
核要求,其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公司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 90 名激励对象(不含职务变更和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918,000 份。
2、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届满未行权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但届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拟注销 56 名激励对象(不含职务变更和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80,450 份。
3、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原 10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