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为 6,562
股。因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199,658,096 股增加至 199,664,65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9,658,096 元增加至 199,664,658 元。
二、增加经营范围
因公司目前拓展电子商务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原《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66.4344 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66.4658
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
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 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 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更登记手续。 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
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技术转让;生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研发、生产、 务、技术转让;生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 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投资;投资服务与咨询;投资管理;化学药制剂、 业务;实业投资;投资服务与咨询;投资管理;化化学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按许可证经营)、电 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按许可子商务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 证经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统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目 前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目 前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9,966.4344 万股,均为普通股。 19,966.4658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共四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 ESG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专门委员会的
工作制度。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 3 名。其中审 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 3 名。其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 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
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战略委员会的主要 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战略与
职责是: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
规划; 展规划;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原《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三)审核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 (三)审核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
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四)对公司 ESG 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
事项进行审议、评估及监督,包括规划目标、政策制 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定、执行管理、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 事会提出建议;
宜,并向董事会汇报;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
并提出建议; 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监督公司 ESG 目标制定,及相应的实施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规划及绩效,定期检讨 ESG 目标达成的进度,并
就需要提升表现所需采取的行动给予建议;
(七)审阅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年度 ESG 报告;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
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2024 年 4 月)》。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