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5-03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117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1,163,23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3%。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7.97 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5,765.5765 万股的 2.54%。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3.95 元(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3.9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人数: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73 人(调整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
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A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B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C
安排 归属比例100% 归属比例80% 归属比例60%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础,2021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1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1 年的净利润增
第一
长率不低于 80%,以 2020 长率不低于 70%,以 2020 长率不低于 60%,以 2020
个归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1
属期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0%。 低于 25%。 低于 2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础,2022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2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2 年的净利润增
第二
长率不低于 30%,以 2021 长率不低于 25%,以 2021 长率不低于 20%,以 2021
个归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
属期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0%。 低于 25%。 低于 20%。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
第三 础,2023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3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3 年的净利润增
个归 长率不低于 30%,或 2022 长率不低于 25%,或 2022 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2
属期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3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0%。 低于 25%。 低于 20%。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
础,2024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4 年的净利润增 础,2024 年的净利润增
第四
长率不低于 30%,或 2023 长率不低于 25%,或 2023 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3
个归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
属期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0%。 低于 25%。 低于 20%。
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且以扣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上述“营业收入”指标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将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档。
前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
绩效 A 1
绩效 B 0.8
绩效 C 0.6
绩效 D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5)。
4、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