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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42 深市 透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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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透景生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 135,000 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715,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0)。

  4、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946,1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9%,本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49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2.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5,979,17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 1,946,1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49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2.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5,979,17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亦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假设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 3 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 3 年内完成出售,尚未
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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