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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1 深市 久吾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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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3 日 9:15-15:00。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在南京市浦口
区园思路 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829,8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05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41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5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4,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318%。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4,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6%;反对 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9%;弃权 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4,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200%;反对 7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485%;弃权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316%。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 6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3,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926%;反对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754%;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3,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926%;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074%;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3,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926%;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074%;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3,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926%;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6074%;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3,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926%;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074%;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87,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8%;反对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0%;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37,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442%;反对 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558%;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87,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8%;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1%;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37,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442%;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9978%;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80%。


  表决情况:同意 38,6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3,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926%;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074%;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2.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87,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5%;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37,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488%;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512%;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8,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9%;反对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9%;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8,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022%;反对 1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942%;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3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9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反对 1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5%;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2,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561%;反对 12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85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 38,69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1%;反对1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8%;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8,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045%;反对 11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