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163,207.55元, 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对本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截
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8,341.81 万元,分别用于
投入新募投项目、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的流动资金。
同时,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与项目变更和实施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监管部门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公司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事项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及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
术、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和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 截至 2026 年 1 月 截至2026年1月31 募投项目进度
项目名称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含利 31 日已累计投入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 情况
息收入) 金额 额[注 1]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 47,000.00 -- 23,247.22 28,371.23 2025 年 12 月 5
产业化项目 日已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 18,516.32 -- 18,510.00 6.32 2025 年 12 月 5
日已结项
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3,400.00 0 注 2
0
合计 65,516.32 23,400.00 41,757.22 28,377.55
注 1:①由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导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差额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②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
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之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为 28,000 万元,其到
期日为 2026 年 3 月 5 日,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因新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
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署完毕,故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募投项目专户;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新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完成,因此对应专户余额为 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