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黄淦雄先生提交的书面提案函,提
请董事会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主要内容详
见 2025 年 9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黄淦雄先生直接持有雄塑科技 5,398.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7%,为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未超出提案规定时限,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内容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黄淦雄先生提出的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前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9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10 月9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
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3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2 《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3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调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 √
4.00 《关于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4.01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2 《关于废止<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5.01 《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6.00、提案 7.00 均为等额选举)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 5 人
的议案》
6.01 《提名黄淦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02 《提名吴端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03 《提名卢松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04 《提名黄嘉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05 《提名潘晓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 3 人
议案》
7.01 《提名陈翩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7.02 《提名容敏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7.03 《提名姚何静玮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议案 1、议案 2.01、议案 2.02、议案 2.07、议案 3、议案 4.01 为特
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议案 2、议案 4、议案 5、议案 6 与议案 7 需逐项表决。
(二)议案 6、议案 7 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应选非
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三)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