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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6 深市 利安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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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1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
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工作整体情况及对 2025 年董事会工作的总体部署,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韦利行、侯为满、李红梅、何勇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李海平先生向董事会汇报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8,691.65 万元,同比增加 7.74%,实现净利润
41,419.77 万元,同比增长 15.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632.00万元,同比增长 17.6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职业字[2025]14766 号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当前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959,276.7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财政部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明确了“保
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因此,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水平,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情况: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海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股权的质押等。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支持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创聚”)、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芙”)及全资二级子公司 RIANLON 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