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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欧普康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08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要点速览:1)本次申请注销的类型:限制性股票;2)本次申请注销数量:20,097 股;3)回购资金总金额:227,766.00 元;4) 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 850,671,998 股的比例:0.0024%;5)本次申请注销涉及人数:1 人。

    2.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本次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20,097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850,671,998 股的 0.0024%,回购价格为 11.3333 元/股。

    3.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9),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江淮晨报》A07 版上发布了《减资公告》,
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5.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50,671,998 股减少至 850,508,170 股,计减少 163,828 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193%,回购资金总额为782,116.74 元,申请注销涉及总人数 8 人。其中,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143,731 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169%,回购资金额为 554,350.74
元,申请注销涉及 7 人;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20,097 股,占注销前
总股本比例为 0.0024%,回购资金额为 227,766.00 元,申请注销涉及 1 人。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决定以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52 万股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9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10.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受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除限售
部分)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15.8667 元/股,回购数量 14,355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等议案。

  15.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中 7 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143,731 股。公司拟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
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97 股。以上合计拟回购注销 163,828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由于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发生变动,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163,828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 163,828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7.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8.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9.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回购
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 11.3333 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 20,097 股。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1.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等议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并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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