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5-088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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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份合计为 863,263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896,152,386 股的 0.0963%,
共涉及激励对象 126 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16,985,175.66 元。
1、本次回购注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7,977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 896,152,386 股的 0.0377%,涉
及激励对象 42 人,合计支付回购金额为 9,261,895.60 元,其中(1)首次授予
部分涉及 37 名激励对象的 264,752 股,回购价格为 30.087 元/股,支付回购金
额 7,965,593.42 元;(2)预留授予部分涉及 5 名激励对象的 73,225 股,回购
价格为 17.703 元/股,支付回购金额 1,296,302.18 元。
2、本次回购注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525,286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 896,152,386 股的 0.0586%,回购价
格为 14.703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 84 人,支付回购金额 7,723,280.06 元。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96,152,386 股变更至 895,289,123 股,合计减少 863,263 股。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
计为 863,263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896,152,386 股的 0.0963%,共涉及
激励对象 126 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6,985,175.66 元。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数量和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份(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30.6740 元/股。
6、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7、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9、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于 2024 年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即以2021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42 位激励对象适用此原因,涉及股份 337,977 股。
综上,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4 年度扣非净利润
增长率未能达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4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7,977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77%。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30.82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