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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0

华凯易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1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2021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及股份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 元/股进行测算(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即 24.97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进行调整),预计回购股份为“4,347,826 股”调整为“8,695,652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3.0070%;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2,173,914 股”调整为“4,347,82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5035%。除对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
金总额及股份数量上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截至 2023 年 1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截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最高成交价为 18.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4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6,099,779.6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回购期
间,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安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后持有股数(股)

  王安祺    集中竞价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87,500          562,500

    王安祺先生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
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7、2022-122)。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周新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550,157 股;
神来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减持公司股份
累计不超过 4,0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85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7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2022年 2月 16日)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8,361,973    54.7633%      10,850,000      169,211,973    58.5153%

二、无限售条件  130,813,648    45.2367%      -10,850,000      119,963,648    41.4847%

三、股份总数    289,175,621      100%            ——          289,175,621      100%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2 月 21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90.70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量为 242.24 万股)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47.68万股)。除此之外,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其中800万股已于2022年11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 2.77%,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其余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除上述安排外,本次回购剩余的其他公司股份将依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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