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6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自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7
月 16 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5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88.00 万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051、2025-060、2025-064)。
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827.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最高成交价为 12.3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9,470.1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自有资金总额4,971.24万元,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额4,498.93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范金先生之配偶罗春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同,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罗春女士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增持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刘露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刘露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2025-055)。刘露先生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票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27.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02,823,808 50.10% 53,331,295 13.19%
二、无限售条件 202,022,061 49.90% 351,030,174 86.81%
其中:回购专用 0 0.00% 8,274,000 2.05%
证券账户
三、股份总数 404,845,869 100.00% 404,361,469 100.00%
注:1、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相关手续,共计 802.4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上市流通。2、本次回购期间,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845,869股变更为 404,361,469 股。3、除上述变动,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未来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