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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7 深市 天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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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185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铁股份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许银斌

    董事长许吉锭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事许银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8,493,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3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5,579,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2%。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123,395,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5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098,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20,0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48%;反对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05,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66%;反对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张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左里阳、何湾(以下简称“天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天册律师认为,天铁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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