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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6 深市 容大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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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容大感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星期
三)下午 15:00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4 日。

    5、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3 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勇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4,642,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0.58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4,642,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0.5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3、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01 选举黄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黄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林海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林海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启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刘启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杨遇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杨遇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蔡启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蔡启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牛国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牛国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陈旻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陈旻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李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卢北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4.01 选举魏志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魏志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樊艳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樊艳林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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