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务,并修改《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章节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第七十三条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成,其中 3 名董事为独立董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其中 3 名董事为独立董事,公
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
司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 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
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